中央定调生态农业成未来方向,生态补偿条例有望加快推出

宁波市海曙区图书馆

中央对未来农业发展的总体方针日益显现,明确指出生态农业将成为推动农业进步的关键路径之一永川行政服务中心,特别是生态补偿这一新概念,将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自2011年起,发改委主导起草了《生态补偿条例》的初稿,同时亦草拟了《关于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然而,鉴于生态补偿机制的复杂性,各方意见难以达成一致,使得该《条例》与《意见》的正式发布一直拖延至今。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了构建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在这一政策导向下,生态补偿的相关条例有望得到迅速制定并发布。

据调查,该《条例》针对森林、草原、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将分别设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执行细则,具体规定各领域的补偿责任方、收益方、补偿流程、监管办法等,并对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与责任进行界定,构建起一种奖励优秀、惩罚劣行的生态补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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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报报道指出,行业专家普遍认为,三中全会精神为生态补偿提供了稳固的政治支持林业补偿政策,《决定》对构建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将促进国家、部门和地方层面生态补偿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并优化生态补偿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增强生态补偿在构建生态安全体系、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保障功能。

据消息,福建省将迎来全国首个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设立,在此,将率先实施包括财税、金融以及林业在内的多项改革政策。此次对福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远远超过了之前的温州金融改革举措。这或许涵盖了中央财政专门设立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专项资金,以及农村金融改革、森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林下经济发展试点和森林经营示范区等多个方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28日对《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备受赞誉的长汀水土保持模式已被纳入法规草案之中。草案明确指出,针对已发生水土流失的情况,福建省计划通过设立生态补偿机制来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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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我国财政部门对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扶持力度在近两年内不断加大。2011年,中央财政对林业的投入达到了1207亿元,这一数字比2010年增长了27.3%。进入2012年,中央财政逐步增加了造林补贴的规模,并且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进行了持续的优化。在本年度的7月份,中央财政已经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划拨了70087万元资金,专用于林业项目的建设。

分析人士强调,林业作为生态农业的关键组成部分,其财政补贴力度的不断增长,将显著促进林业的良性发展,加速生态农业的构建进程林业补偿政策,同时,林业相关的上市公司也将从政策支持中获益。

在此情境下,林权及相关资源资产的价值将重新评估,永安林业(000663)、福建金森(002679)等企业有望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