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请参照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图书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部门,包括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农垦和渔业厅(委、办、局):

为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力度,进一步稳固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指导意见》(中发〔2010〕1号)中提出的“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壮大,深化示范社建设活动”的指示,依据农业部等11个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活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号)所规定的示范社建设目标和核心内容,结合各地区的示范社建设实践经验,我部编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贵单位参照执行。

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制定,是深入执行本年度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步骤。此举有助于指导全国范围内广泛而深入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建设工作,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和水平提升。此外,这对于率先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生产主体,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省(区、市)的农业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重要性,依据本标准,运用多样化手段,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示范社的建设工作,力争迅速培养出一批达到标准的示范社。需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增强对示范合作社的财政支持与奖励,着重扶持示范合作社参与国家农业相关项目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提升其贷款信用评级和额度,加强示范合作社的宣传推广,提升其社会影响力,确保其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各省(区、市)的农业管理部门需细致梳理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优秀做法和宝贵经验,同时将这些信息迅速上报至农业部经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

(一)民主管理好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进行注册成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登记注册已超过两年。拥有稳定的办公地点以及独立的银行账户。同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

依据本社的具体情况,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章程,同时构建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社务信息公开制度以及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并且严格予以执行。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_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_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每年必须举行至少一次的成员(代表)大会,并且要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所有与会成员需在会议记录上亲自签署姓名。对于涉及重大财产处理以及关键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事宜,必须由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性。

大会选举及表决过程均采用每名成员(或代表)一票的原则,亦或是一票制并辅以额外表决权,但此额外表决权的总票数不得超出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舜耕街道办事处,确保民主管理的有效实施。

依照章程的明确要求或通过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的正式决定,应当构建并完善社务监督机制,通过从本社成员中推选监事会成员或指定执行监事,亦或是让合作社成员直接参与监督,确保民主监督的真正实施。

根据会计业务需求,需配置相应数量的会计人员,并设立会计账簿,制作会计报表,亦或委托专业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和核算工作。会计及出纳职位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会人员,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得担任合作社的财会职务。

为每位社员创建个人账户,该账户主要记录其出资额度、转化为个人公积金的比例、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往来以及分红发放情况等。对于提取公积金的合作社,依照章程规定,每年需将公积金按比例分配至每位社员,并准确登记至其个人账户中。

返还的盈余将根据成员与本社之间的交易量(额)按比例进行,且该返还的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每年,合作社需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或亏损处理方案、财务状况说明书,这些文件需经过监事会(执行监事)或成员的审核。审核完成后,需在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十五天,将这些文件放置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允许成员提出质询。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承担对本社财务状况的内部审查职责,审查结果需提交给成员(代表)大会审议,亦或由成员(代表)大会授权相关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审查。同时,合作社应主动接受农村经营管理相关部门对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二)经营规模大

所讨论的核心产业包括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的领先产业或特色经济。其经营规模超越了我省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平均水平。

农机专业合作社装备了20台套以上的农机具,每年可为超过1.5万亩的农田提供作业服务。

(三)服务能力强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_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_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该合作社社员人数超过了省内同类农民合作组织的平均数,具体来看,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合作社社员已超过150人。在全体社员中,农民的比例超过80%,而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成员的比例则未超过5%。

成员们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初入社时携带的固定资产不在此列),且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统一销售(提供)比例超过80%,同时,标准化生产水平已达到100%。

主要职能是为社员提供帮助,与非社员进行的交易在合作社整体交易量中占比不到一半。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通过参与“农超对接”和“农校对接”等活动,或在城镇设立连锁店、直销点、专柜以及代销点,确保了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稳定与畅通。

(四)产品质量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们,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体系,详尽记录从生产到完成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可追踪性。

农民合作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已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的认证标识。这些合作社的主要产品还都拥有合法注册的商标。

(五)社会反响好

享有卓越的社会声望,未曾发生生产(质量)安全方面的意外事故,未受到行业内的通报批评,也未遭到媒体的负面曝光。

成员的收入水平超过了本县域内相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的30%,这一现象已逐渐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