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各省相关部门注意,农机购置补贴存问题需重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实行计划单列的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局,黑龙江省的农垦总局,广东省的农垦总局: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党强化农业、惠及农民、富裕农村政策的关键组成部分,自政策推行以来,众多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均能秉持守法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执行贡献了显著力量。然而,部分经销商缺乏必要的资质、服务能力亦未达标;部分企业违规操作、非法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更有企业采用不正当竞争策略,扰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秩序,对农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为全面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2号文件)以及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18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规范、高效和廉洁执行,特此通知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的资质条件。销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几项资质要求:首先,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其次,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十万元;再者,需拥有与业务范围和规模相匹配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及仓储面积须超过两百平方米;此外,企业须从事农机经营业务满两年,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且两年内未曾发生有效的群体性投诉;另外,企业应拥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员工数量,包括管理者、业务员、售后服务人员及持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其比例需符合GB/T 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的相关规定,并且至少应有一名熟悉计算机管理软件操作的人员;再者,企业应具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要求的售后服务及零配件供应能力,且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需满足GB/T 18389-2001《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的相关标准;最后,企业需拥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管理规范,服务质量需达到WB/T 1014-2000《农业机械营销企业服务质量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需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选定流程。必须切实执行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经销商选拔机制。农机生产企业需根据资质标准自主挑选经销商,并颁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标识(样式可参考附件1),同时向省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表格样式见附件2)。省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应迅速汇总经销商名单,并统一对外公布。依据“推荐者负责、生产者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厂家需对经销商的资质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一旦经销商的资质或经营状况发生变动,生产厂家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省级农机管理部门。生产厂家还需对经销商实施严格的监管与培训,持续监控其守法经营状况,对于发现的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并向县级或以上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汇报。若经销商出现违规违法举动,省级农机化管理部门理应向相关生产企业发出警示。对于责任重大的生产企业,农机化管理部门应遵循规定程序,取消其产品所享有的补贴资格。

三、必须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政策。农机化管理部门需强化对补贴产品销售活动的监管。必须监督经销商依法经营、提供诚信服务,并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和纪律。经销商需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布其销售的享有补贴的农业机械产品类型、生产厂家、型号、配置、售价以及补贴细则等关键信息,同时需展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标识。此外襄阳烟草农机招标,经销商必须依照规定向购买者提供销售凭证,并全面负责“三包”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同时进行农机购置补贴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并确保销售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经销商需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的规定,严禁转手买卖农机购置补贴额度或转手补贴设备;严禁从事商业贿赂和非法竞争;严禁以承诺补贴为诱饵,诱导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并代为办理补贴手续;严禁通过降低产品配置、捆绑销售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严禁拒绝开具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严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虚假宣传;在同一区域、同一时间段内,对享受补贴的农民销售同一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对未享受补贴的农民的销售价格。

四、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经营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惩。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需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确保查处力度,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对于轻微违规,县级及以上农机化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经销商发出严肃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一般性违规行为涵盖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公开展示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产品种类、生产厂家、型号、配置、价格以及补贴政策等相关信息;二是未在经营场所张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标识;三是农民购买农机后,供应商未能及时供货,导致投诉发生;四是违反“三包”规定永川行政服务中心,引发消费者投诉;五是未向购机者详细说明农机操作技巧和安全注意事项;六是销售记录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档案不够完善。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省级农机化管理部门需在彻底调查取证后,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涉事当事人(详见附件3中的告知书样本)襄阳烟草农机招标,随后将相关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黑名单并向公众公示。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所售产品将不再享有补贴政策,而法定代表人也将禁止参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的经销活动。相关农机生产企业需迅速撤销其销售资质,并取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标志。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涵盖了以下几种:向消费者供应假劣产品;通过非法途径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违背本通知中“七个不得”的规定;违反“三包”服务条款,引发集体投诉,造成极坏影响;不服从农机化管理部门发出的警告和整改期限的指令;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行为。对于那些违法违规行为极其严重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有必要建议相关工商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若情节极其严重,已构成犯罪的,则应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协作,共同处理相关事宜。

省级农机化管理部门需迅速将本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及农垦区)对违反规定生产或销售的企业进行的查处结果,向上级农业部进行报告并登记备案。

附件: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

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资质要求_襄阳烟草农机招标_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备案表

3.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事先告知书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

编号: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经销商

经销企业名称:

经销企业地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_襄阳烟草农机招标_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资质要求

授权经销产品品牌名称及型号:

证书有效期:

授权生产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备案表

经销商名称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