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狠抓农资打假工作,强化监管,探索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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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_浙江省农资打假长效监管机制_浙江农资监管

浙江省灏藩部门高度重视,致力于实现长期效果,加强监管力度,其核心目标是保障农民权益。为此,他们全力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并积极构建农资企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体系,已取得显著成效。首先,他们着力开展“绿剑”行动,以保护农业品牌。推动农业资材市场规范化,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行动,是农业部门承担的关键职责,也是维护农民权益的关键举措。多年来,浙江省在切实履行农业职责的过程中,每年都会组织开展上下联动的大型集中执法行动——“绿剑”系列行动。该行动旨在组织全省的农业执法人员。集中精力,聚焦时段,锁定重要节点及农资消费高峰期,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把控农资市场准入门槛、产品质量标准、案件处理环节,依法对生产源头企业、存在不良记录的单位和被投诉举报的单位实施重点审查。2005年浙江农资监管,浙江省组织实施了“绿剑”行动,分别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执法整治。同时,还针对“孔雀石绿”和毒鼠强等有害物质进行了专项的监督检查。全省总计动用了67086名农业执法人员,对44543个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查获违规单位3793个,抽检了3077批农产品,查获假劣农资共计6442.6吨,立案查处了2523起违法案件,成功挽回了9366万元的经济损失。二、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动保障机制的形成,以确保农资打假工作得以有效实施。浙江省正积极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进程。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执法体系的规范化发展。2004年,浙江省农业厅携手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理顺体制、规范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紧接着,11月份,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亦顺利召开,旨在推动各地加速完善农业执法体系。截至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市县已经设立了农业执法支队,比例高达98.9%。二十多个执法机构将其归类为监督管理类别,专职执法工作人员数量已增至1470人。超过两百人被纳入公务员管理体系,全省形成了省总队、市支队、县大队三级架构,实现了上下联动、高效运行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该省对执法能力的提升给予高度重视,持续优化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持续改善执法设施条件。近年来,投入超过九百万元,为全省80%的执法机构配备了执法车辆。去年,依据“五有”标准,我们实施了规范化考核。这使得全省共有37家执法机构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通过一系列措施的执行,农业执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也推动了农资打假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我们还致力于长效机制的形成。为推动诚信规范经营,浙江省致力于构建农资监管的长效机制,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探索:首先,构建农资信用体系;其次,强化培训与引导,提升经营者的业务能力和诚信经营理念。同时,强化对进货渠道的管理,设立匿名销售记录、发放信誉保证卡等内部规章,推动农资销售网点成为消费者信赖的购物场所,并成为农业新技术及农资新产品推广的服务站点;另外,还需搭建农资信息交流平台。设立了“浙汀农业执法平台”,实现了农资信息的便捷查询、互动交流及风险预警的快速共享。此外,我们还启动了放心农资进农村的试点项目。通过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标准化管理以及执行质量保证制度等措施,严格把控了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环节。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农资经营和服务质量。同时,我们也加强了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2004年3月,我省设立了全省统一的“96323”农业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截至去年,共接到投诉电话5132个,所有投诉都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回顾过去几年的工作,浙江省有以下几点感悟:首先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是确保农资打假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该省将农资打假视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稳定的关键途径,同时将其视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障措施。实践已经证实,唯有领导给予充分关注,确保思想上的统一,提升认识水平,责任得到切实落实,农资打假工作方能展现出活力,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并取得显著成果。其次,构建健全的队伍,提升整体素质,是成功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的关键前提。“农资的主要市场在乡镇,消费主体则是广大农民”。充分发挥以县级为主的农业综合执法力量的核心作用,其重要性愈发凸显。因此,近年来,浙江省一方面加速理顺执法体系,另一方面则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工作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技能,确保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办出铁案。确保了执法的严谨性,同时亦践行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此外,优化手段、创新机制是农资打假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路径。在过去的几年里,浙江省持续创新工作方法,着重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确保明查无遗漏,暗访不流于表面;二是自查与联查相结合。每次行动都应包含自查与联查,无论是跨区域还是多部门;同时,执法与教育需紧密结合,并重于服务,确保处罚与教育同步进行;此外,举报与通报也应相辅相成浙江农资监管,实现举报、受理、处理和答复的统一。同时,要迅速报告农资产品抽检、集中执法行动等相关信息,以此增强监管效能。此外,第四点强调,广泛开展宣传和舆论监督是确保农资打假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举措。农资打假工作范围广泛,政策导向明确,但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尚浅。为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我们必须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管理对象”作为宣传的核心,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多元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了实现出色的宣传成效,务必努力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请访问维普资讯官方网站,了解更多信息:http://www.cqv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