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二级部门职责:畜牧兽医站相关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图书馆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二级部门主要职责

(一)和田市畜牧兽医站

积极推广实施相关法律规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畜牧兽医的行政管理任务。

负责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与实施,执行强制免疫措施,同时监测免疫成效;编制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应急计划,并确保动物防疫物资的筹备、供应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重大动物疫情一旦爆发,需对辖区内的疫病进行准确诊断,明确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域,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严格执行各项紧急防疫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及时扑灭和控制疫情。此外,持续监测动物疫情的发展动态,并开展“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检测工作。同时,负责建立疫情定期报告制度,并对疫情信息进行有效管理。推动无特定动物疫病区域的建设,构建科学的动物防疫体系,并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完备。同时畜牧兽医站电话,执行兽药政策与药品检验的监督管理、兽医行政管理和兽医执业人员的监管,以及审核并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此外,还要推进兽医新技术的普及与指导工作。

畜牧管理方面,首先需开展畜牧生产调研,精心制定和田市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其次,制定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规划,致力于保护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实施种畜禽质量监管,并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种畜禽场进行审核,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执行年度检查。此外,推广畜牧业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并推动畜牧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制定并执行相关策略以确保畜产品质量与安全,同时提供指导与监督。参与并推动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染问题的治理与改善。

负责全市动物防疫与检疫的监督管理任务,包括:全面执行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管理职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动物防疫检疫、检疫证章、票证的领用与分发进行监管;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防疫监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采样、抽样留验,并监督无害化处理过程。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员及动物检疫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由其负责,同时,全市范围内的动物防疫监督与检查任务亦由其承担,并对动物防疫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人:钱建林

办公电话:0903-2062315

(二)和田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严格执行国家针对农业种植的相关指导方针、法律法规,同时参与全市农业技术普及推广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此外,还参与优质、高产、高效农业规划的研讨与制定,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种植业项目的实施。负责策划和推动本领域内新技术、优良品种和新型产品的引入、测试、展示与普及,同时进行技术难题的攻克和科研成果的鉴定与推广;此外畜牧兽医站电话,还承担农业技术领域的专业培训任务,并与相关部门协作,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以及对农技人员、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工作。同时,承担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植物检疫以及农村能源等领域的管理工作。负责主管区域内的统计数据、信息资料以及档案文件的整理、保管及服务工作,同时处理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各项事务。

负责人:唐金元

办公电话:2522951

(三)和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进行农产品常规抽样检查。编制年度农产品检测方案,依据和田市总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提高抽样检查的频率,确保公众食品安全。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增强对蔬菜、水果、家禽家畜、水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执法的联动机制。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与农业综合执法的协调,确保监督监管与行政执行的紧密融合。首先,加强农产品生产者及农资经营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培训。其次,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化生产技术,显著提高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守法诚信意识,进而明显增强规模种植、养殖基地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的能力。强化农产品生产管理规章的构建。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的首要责任人质量安全承诺体系、投入品安全使用及记录规范、产地合格输出及市场准入机制,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可监控、生产环节可管理、产品质量可追踪、安全信息可查询,真正确保民众农产品消费的安全。负责全市范围内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申报和创建任务。

负责人:张晓文

办公电话:2522951

(四)和田市种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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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种子的法律法规、规章准则以及发展方针政策,深入研究和制定种子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组织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前的试验和品种真实性的鉴定工作,同时负责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对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种子的行为,对相关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承担农作物品种与种子生产的监管职责,管理种子经营质量,处理种子纠纷,推动良种繁育体系及种子质量控制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开展种子质量认证活动。同时,负责种子行业的统计数据汇总和种子供需平衡的协调,组织种子试验和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技术交流,以及救灾备荒种子所需资金的筹措和储备工作。

负责人:安正宏

办公电话:2522951

(五)和田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承担全市范围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计数据收集,组织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业务的培训活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规范化建设、运营管理以及人才培养互助县树人高级中学,实施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监测工作,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保障农村经营信息化平台的正常运行与维护,以及进行农村经营状况的统计分析。

负责人:郭振琴

办公电话:2522951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印章的监管职责;负责局机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公章的保管、妥善处理来文来电的接收、登记、传递、交办、归档及存档查核等工作;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的学习和各类会议,准备学习资料,记录会议内容并管理考勤;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事务、油卡管理、公务车辆管理、水电暖的维护、环境美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值班备勤工作;管理保密文件和保密档案,负责保密工作的执行。

负责人:武生程

办公电话:2522951

(二)财务室

承担本部门财务规章的制定与实施任务;管理整个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薪酬发放、票据处理、税务申报等事务。负责管理机关的资金运作,包括债权、债务及固定资产。负责日常资金的调配和费用报销事宜。负责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与保存工作。

负责人:王燕

办公电话:2522948

(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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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需负责执行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植物检疫、渔政执法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任务,并涵盖这些领域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相关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能;同时,该局还要接受对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与投诉处理。承担农业执法监督与指导职责,推动农业执法信息化进程;负责制定和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制度,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负责统筹全市农资打假活动,组织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并实施检打联动机制;负责渔政执法事务;同时,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任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有四个分支机构。首先,农资执法部门负责种植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包括对种植投入品进行执法抽检,管理种子、农药、肥料和植物检疫等执法事务,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信访以及行政调解和上级交办案件。其次,农机执法部门则专注于农机安全领域的行政执法,同样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信访、行政调解以及上级交办案件。3.动检执法部门承担着养殖业相关行政执法任务,包括动物卫生监管、饲料及添加剂管理、生鲜乳品监督、生猪屠宰管理、种畜禽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渔政管理等方面的执法职责。同时,该部门还负责处理本中队的投诉举报、信访事项以及行政调解工作,以及基层上报和上级交办的相关案件。4.渔政执法部门同样负责养殖业领域的行政执法,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渔政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工作。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信访与行政调解及上级交办的案件。

负责人:陈菁

办公电话:2522951

(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承担拖拉机田间作业技术的指导与安全监管、拖拉机年度检验、拖拉机车辆档案的整理、拖拉机驾驶员证照更换、拖拉机驾驶员档案的整理、报废补贴的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执行、大型工程机械停车场的管理、通行证的申领、大型机械(包括农业机械)车辆的年度检验、大型机械(包括农业机械)车辆档案的整理、大型机械(包括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证的制作、发放、操作证的年度审核、大型机械驾驶员(包括农业机械)档案的整理、拖拉机及大型机械牌照的发放、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农机事故的处理、机具的检修、农业机械及配件销售网点的质量监管、农机作业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农业农村领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人:热依汉古丽·奥布力艾散

办公电话:2522951

(五)项目办公室

承担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市委市政府、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相关机构的项目申报规范,对涉及农业农村多个领域的项目(包括畜牧、种植业、设施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增水增地、盐碱地治理、土地碎片化治理等)进行搜集、编排、汇总以及初步审核,并将相关项目提交给主管部门。承担项目管理职责,既要确保本单位负责的项目顺利实施,还要对乡镇受托执行的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保证项目执行合法规范,项目档案资料齐全,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负责人:龙涛

办公电话:2522951

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21号

办公时间:

夏季期间,上午十点至下午两点,以及下午四点至晚上八点,均为禁止时段。

冬季时段,上午十点至下午两点,以及下午三点三十至晚上七点半,均为禁止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