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过程的顺畅,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在2025年进行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活动。
学校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过程中,坚持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学校招生过程受到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管、新闻媒体的监督、考生的关注及其家长的密切监视,同时亦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861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亦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与统筹全校招生事宜,并对相关重要决策进行裁定。该委员会下辖招生办公室,专司处理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学校纪委,即招生监督小组,承担着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流程的监督职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招生规定: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依据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的核定标准执行,相关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学校官方网站以及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公众进行公开。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进行全方位的评估,确保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并优先选拔优秀学生。
各专业在语种选择上并无限制,然而,学校在公共外语课程方面仅提供英语教学。
除针对特定方向培养的士官外,对于报考其他各类专业的考生,性别比例并无特定要求。
考生需通过思想品德考核,且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定向培养军士的体检还需遵循其他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录取批次划分如下: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需遵循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其中,我校定向培养的军士将参与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则需参加艺术类专科批次录取,而普通类考生则进入普通类常规专科批次录取;省外考生则需依照各自省份的规定执行录取批次;至于春季高考生,他们将统一参加专科批次录取。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依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投档比例查阅考生档案。若考生符合录取要求,学校将依照规定顺序进行录取。在加分、降分及优先录取方面,将遵循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包括政策性加分在内时,需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考察:首先比较语文和数学的总成绩,然后是语文或数学中的任一单科最高分,接着是外语的单科成绩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再是等级考试选考科目的单科最高分,最后是等级考试选考科目的单科次高分。在这些成绩中,数值较高的考生将获得更靠前的名次,并优先录取。若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无法得到满足,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依据其文化课总成绩以及相关科目成绩,被调整至招生计划中尚有空余的专业;若考生不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进行退档处理。
普通类常规专科批次录取时,需遵循各省的志愿填报规则和投档标准。对于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包括山东省春季高考,将依照该省份的投档规定进行,录取时将优先考虑分数,并遵从志愿顺序。对于尚未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的考生,将依照“志愿优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的规定进行选拔,首先确保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被录取,若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人数不足山东畜牧职业学院官网,则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在志愿之间山东畜牧职业学院官网,不会因成绩差异而影响录取顺序。
艺术类专科批次招生将严格遵循山东省2025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计划。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其专业考核成绩必须满足省级统一考试合格标准,同时,文化课成绩也必须达到山东省规定的专科(高职)文化录取分数线。
普通类提前批次中,各省提交的定向培养军士考生档案,将依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逐个录取;同时,体检及性别等方面的要求,将严格遵照定向培养军士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的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亦或访问学校官方网页(http://www.tsvc.edu.cn),以获取录取信息的查询。请注意,录取结果应以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依据考生所提供的通讯地址,通过机密快速专递服务发送录取通知书,相关邮资由学校承担。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费用标准及相应规定进行收费。在退费方面,将严格遵循国家及省里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学校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途径。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他们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以及勤工助学等多样化的资助措施。学校会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依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编号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最新的相关法规来实施资助的条件和标准。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录取新生需依照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准时报到,若因故无法按时报到,须向所属系部提交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迟报到。对于未获学校批准、逾期两周仍未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踏入校园后,学校将依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对他们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若复核结果显示资格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直至作出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对于任何通过虚假手段、冒名顶替的行为,都将被毫无例外地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明文规定,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子,将授予他们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的学历资格证书。具体来说,证书的颁发单位是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而证书的种类则是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其他
学校明确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处理招生相关事务,考生和家长需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免受骗。
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上级相关政策措施存在冲突,则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规定。对于未明确规定的情形,应依照上级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78
招生监督电话:0538-8628721
学校网址:http://www.tsv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邮政编码:27100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