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与省财政厅近期共同发布了《山东省2024至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计划》,明确了补贴将覆盖常规农机具以及农机创新产品两大领域,受益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以及农业经营主体。该补贴政策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意味着全省范围内对于同类型、同级别的农业机械将执行一致的补贴标准。按照规定,每位农民及其农业经营主体在一年内可获得的农机购置与使用补贴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和100万元,但这一额度不包含成套设施装备的补贴,并且这个数额不能超过该地区分配资金总额的十分之一。
常规补贴的农机设备种类繁多,涵盖了耕作、整地、种植、施肥、田间管理、灌溉、收割以及设施种植等24个主要类别,每个类别下又细分为51个小类,共计117个具体品目。对于农机创新产品的补贴项目,实施总量限制,全省每年补贴的品目总数不得超过10个,并且这一数量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除了常规的农业机械和创新的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于符合地方特色农业发展需求以及在小范围内适用性较高的农机设备,应当纳入地方各级财政资金补贴的范畴。具体到补贴的农机种类和标准互助县树人高级中学,将由各地方自行规定。同时,对于补贴金额的测算比例,应严格控制在35%以内。
在操作流程上,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遵循“自行购买、按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接补贴至卡(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原则。购机者完成购买后,需自行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并签署承诺书,保证所购设备、发票价格等信息的真实性,随后依照规定办理补贴手续。(记者 毛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