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开办混合产权农机具使用权抵押贷款破冰前行

在农村金融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一直是个让人头疼的事!尤其是混合产权农机抵押贷款面临诸多困境。然而,近日人民银行有了大动作,咱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打破坚冰的

贷款破冰解难题

黑龙江鹤岗绥滨县那联合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最近迎来了好事!人民银行指导辖内金融机构给它投放了200万元贷款。这可不是小事,这就好比劈开了混合产权农机抵押贷款推进道路上的大冰块儿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长期困住这项业务发展的坚硬冰层被打破,有效盘活了合作社资产,让合作社有了更强的债权担保能力!

产权规定存困境

可《意见》也有规定,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合作社资产产权归国有,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这可麻烦了,缺乏农机具使用权流转平台的时候,农民合作社还不上银行贷款,银行拿抵押的农机具也没办法,只能先暂扣或冻结自筹部分资金,想流转使用权来补偿信贷资产,却发现渠道根本不畅通。黑龙江各地现在都还没建立流转平台,而且转让对象特定,银行流转收回来的农机具很难,都不敢轻易开展混合产权农机抵押贷款业务

开展试点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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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题,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在研究之后选择鹤岗市进行试点。这一尝试就像在黑暗中找光明,看看能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门道,让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机具也能合理办抵押贷款。

多重登记保权益

先是有县农业机械总站出马,给农机具相关信息来个详细登记。出具《农业机械清单证明》,把机械类型、实际价值等都记清楚了,要是抵押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机具,还详细说明了购入价值、合作社自筹比例、国家补贴比例。同时还出具《贷款农机具监管承诺书》,在法律层面上约束着合作社和贷款银行。然后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动产抵押登记,拿了《动产抵押登记书》,赋予银行抵押权人相关权利

多方监管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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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也不是闲着的,在一旁对合作社的粮食收益、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管。这样一环扣一环,大家都尽责,为这次贷款能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而且银行跟合作社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里明确了金融机构是抵押权利人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有优先受偿权益,给这项贷款上了一层法律保障锁。

创新模式开通道

经过一系列操作,等于把农机具产权中国家那部分剥离了,把合作社自有部分产权、全部使用权和土地收益权打了个包,形成了“农机具所有权比例(自筹部分)+使用权(100%)抵押+土地收益质押+工商局登记”的贷款业务。一下子就让合作社那些平常的经营权利都活起来,给合作社开辟出一条融资的绿色康庄大道!

各位读者,你们觉得这种创新的农机抵押贷款模式,未来能在更多地方推广开吗?